政策解读

    <<內地與香港相互承認高等教育證書備忘錄>>在京簽署

    时间:2021-10-20   访问量:1431
        2004年7月11日,教育部部長周濟和香港特區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在北京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周波、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等出席了簽字儀式。
      該《備忘錄》是根據“一國兩制”的方針,從內地和香港的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考慮兩地教育事業的發展和人才交流的需要而簽署的。近年來,隨著祖國內地與香港在教育方面的和與交流不斷發展,日益頻繁。許多內地青年十分願意到香港高校求學,越來越多的香港學生也十分希望到內地院校就讀。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內地與香港的有識之士,一再呼籲兩地應儘快簽署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有關文件,以方便內地與香港的人才流動,促進兩地教育交流與合作的進一步發展。
      據悉,內地與香港的高等學校在課程學分認可領域開展合作也在協定中得到了鼓勵和支援,這將有力推動內地高等學校與香港地區高校利用各自優勢,培養符合兩地需求的人才。